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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1004 短消息 2003-03-27 编辑
民俗文化 -南阳服饰忌讳民俗

民间的讳饰多以汉族为主导,回、蒙、苗等少数民族则仿效于汉族,故而在南阳民间形成了一个基本上统一的讳饰文化圈,在这一文化圈中,其禁忌主要表现在服饰的颜色、款式、穿戴及放置的位置等几个方面。

  对颜色的区分多从其赋予的象征意义入手,而不大重视颜色本身所固有的审美学意义。在民众心目中,多以红、黑为正色,象征着吉祥和庄严,而黄、紫二色为贵色,白、黑二色为凶色,绿色是人们心目中的贱色。黑色的情形有些复杂,它与红色在某种象征意义上发生了一些重合现象。正是这些明确的象征意义存在,所以在讳饰方面,很早就有这方面的教化记录,《礼记・曲礼》曰:“为人子者,父母存,冠衣不纯素。”因为《礼记・郊特牲》中曰:“素服,以送终也。”这就是说,从远古时期,只要父母健在,子女就不得不忌讳白衣白帽,因为只有丧服是纯素的。这一忌讳,一直相沿至今,凡民间有丧事者,仍以着白色孝服,佩戴黑纱、白花为哀。因为只有在丧礼仪式上才穿白色服饰。旧时的婚服以及婚嫁家具多以黑(青)色为主色调。在魏晋南北朝以及隋唐以后,素色讳饰曾一度中断,那时从皇帝到平民,平时均可穿白衣戴白帽。白色由于其独特的审美意义而备受世人喜爱,在南阳民间 “要想俏,一身孝”的谚语广为流传。这句谚语从深层揭示了白色受人欢迎的原由。只是在喜庆之日,如婚年寿节,民间才忌白尚红。到了宋代,南阳民间又掀起了一股厌白之风,再加上官方舆论的支持,此风所及,摧枯拉朽,涤荡了流传数百年的尚素之习。不说白色帽子,就是素色凉衫,亦大受排斥,“凉衫其制如紫衫,亦曰白衫。乾道初礼部待郎王奏:‘窃见近日士大夫皆服凉衫,甚非美观。而以交际居官,临民纯素,可憎有似凶服。’……于是禁服白衫。……自后凉衫只用为凶服矣”。(《宋史・舆服志》)“臣工召对,引见,皆服天青衫、蓝袍,杂色袍悉在禁止之列,羊皮亦不得服,恶其色白,近丧服也。”(《清稗类钞》)宋代以后,以官方制度的方式将白色定为凶色,民间讳白之风渐炽。此风遍及中原,宛地亦不能幸免。清代以降,随着海外洋服及西方审美观念的不断渗入,忌白之习有一定程度之消解,在服饰上并不尽忌白色,例如,衬衫,以白色居多。时至今日,连婚礼庆典等以祥和为基调的场合,也多有白色礼服婚纱出现,这表明中国的开放和与国际欣赏习惯的接轨,是一种文明进步的标志。

  绿色头巾、绿色帽子亦为南阳民间所忌讳,元、明、清、民国初年只有娼妓、优伶等所谓“贱业”中人才以绿色为服饰。据《中国娼妓史》记载,元以后,“人以龟头为绿色,遂曰着绿头巾为龟头。乐户妻女大半为妓,故又叫开设妓院以妻女卖淫的人为戴绿头巾,或叫戴绿帽子”。明代更从制度上对上述情形加以规定,在郎英所著《七类修稿》中有这样的记述:“……人称人妻有淫者为‘绿头巾’,今乐人,朝制以碧绿之巾裹头……”比郎英稍晚的何孟春在《馀冬序录》中也写道: “教访司伶人制,常服绿色巾,以别士庶之服。”由此可知,在明代,不仅乐人、伶人这些操贱业者戴绿头巾,而且人妻若有淫时别人亦称其夫服绿头巾。着绿头巾者乃指其为下贱坯子。到了清季嘉庆时,“优伶皆用青色倭缎、漳绒等绿衣边,认为美饰,如古深衣”(《清稗类钞》)。下贱之人穿着卑贱之色,不察其辱,反以为美,体现出贱民本性。清人翟灏在《通俗篇・直语补证》中说:“娼妓有不隶于官,家居卖奸者,谓之土妓。俗谓之私窠子,又以妻之外淫者,视其夫为乌龟…… 国初之制,绿其巾以示辱。”在社会生活中,如果妻子不贞,偷奸卖淫,按照当时制度,给其夫戴绿头巾以示羞辱,世人视其夫为乌龟。民间以妻子在外淫乱的丈夫们为乌龟,盖是因为乌龟不能性交,而雄龟只能纵惯雌龟在外与蛇乱交的缘故。

  戴绿巾是身份卑微的标志,始于汉。汉时帝王、诸侯、朝官的礼冠叫做“冕”,而一般平民百姓不戴冠,改用布包头,称为巾。巾的颜色大都无妨,只有白绿两色的巾是要避讳的,头戴白巾在汉代是官吏被罢免为民或是在官府里趋奉的杂役的标志,杂役中那些卑贱的执事者如厨子之流只配戴绿帻。帻乃巾的一种。应劭《汉官仪》:“帻者,古之卑贱执事不冠者之服也。”《汉书・东方朔传》记述有这样一则趣事:汉武帝某日突然驾临其姑母馆陶公主府。馆陶公主虽然已是50多岁的半老徐娘,韶华早逝,皮枯珠黄,但丈夫死后仍想再嫁给年轻家奴董偃。为得到皇帝恩准,馆陶公主把董偃打扮成执役者模样,头戴绿头巾,到武帝前跪伏请罪。由此可见绿头巾与卑贱者有着密切的联系,难怪南阳民间向来鄙视戴绿头巾的男子。骂下贱无行之人是绿头乌龟,其解盖出于此。此俗千古一线,流传至今。正由于这个原因,南阳民间忌讳穿着青衣绿衣,惟恐自己与贱业、贱民同路,尤忌戴绿头巾绿帽子,在此基础之上引发开来,“绿帽子”成了南阳民间骂人的话语,它是妻子在外与人淫乱的标志,南阳男人甚为讳之。

  在穿方面忌讳短小。由于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”的孝道观念的影响,千百年来,民间服饰款式方面有“男不露脐,女不露皮”的禁忌习俗。衣服尤其是上衣,扣子的数量以单数为吉祥,因为民间有“四六不成材”的俗谚流布,忌讳衣服的扭扣为双数,认为扣子的数量为双数会影响到人的事业成功。为死人做寿衣,要尽可能地宽大、厚重,将手、脚全部包裹覆盖,忌讳袖短露手和裤短露足,因为民间认为,如果孝衣露出手足,将妨及儿孙将来衣不遮体,生活困顿。忌讳反穿〗裙,因为民间只有死者穿寿衣之前才先由孝男反穿,然后脱下正穿在死者身上。妇女改嫁才反穿裙,平时若男女反穿衣服,是不吉祥的。邓州民间有谚语曰:“反穿裙,另嫁男人。”女子反穿裙裾,意味着暗中加害男人。忌讳衣服的下摆有毛边,民间认为那是丧服的样式。反戴帽子也是凶相,故民间亦忌讳之。熊伯龙在《无何集》中说:“毋反悬冠,有似死人服。”因为旧时在山区的一些农村,流行人死后反戴帽子的习俗(明嘉靖《南阳府志》卷五。),故反戴帽子者被视为不吉而忌讳之。
  服饰上的禁忌习俗亦有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,某一事象在前一朝被民众视为禁忌,并不意味着在后一朝代必定也被视为禁忌。反之亦然。此时倡扬的,抑或彼时便遭取缔。上文所述之“绿头乌龟”的命运便是如此。龟在古代是可与龙、凤、麒麟并列四灵之尊的,但到汉代以下却沦为耻辱的象征。缠脚之俗,始于五代,自李后主在宫中首倡之后,成为大家闺秀学习的样板。三寸金莲,一步三摇,仪态万方,小脚之习,影响中国千百年,但时至清末,风气大变,在康有为、梁启超的倡导下,废除缠脚,恢复天足。新中国成立后,缠足之习绝迹,妇女姐妹从痛苦深渊中被彻底解放出来。服饰中的颜色禁忌,随着时代的进步和风俗习惯的变易,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消解。黑白在旧时被定为凶色,常与丧葬联系在一起,而今受到了年轻一代的质疑。他们多从颜色的审美意义出发,借鉴西方或少数民族的作法,白色被引入丧葬之外的领域,例如,婚嫁中的婚纱照,并非是红海洋的天下,白色的婚纱亦昂首阔步走进了神圣庄严的婚礼殿堂。绿色亦从传统认识中被解脱出来,在新的时代赋予了它新的内容。在现实生活中,如果有人依然遵从旧时的习俗,食古不化,那是要贻笑世人的。





最后更新:2023-08-09 21:41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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