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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1004 短消息 2011-04-04 编辑
再别南阳

我的故乡是南阳,豫南的一个盆地里,盛产玉石、烟草和棉花的赭色土地,养育了我的父辈。而我的祖籍却是在南京,六朝古都金陵繁盛之地,祖父的祖父曾经是前清的举人,想必当年也曾在桨声灯影的秦淮河畔留下若干风流佳事,这个我不能妄断。只是时常会遥想曾祖当年为了一个女子负气离家,来到这相对荒僻的中原重新挣起一份家业,他的任性与决断都成了世代相袭的遗产,一代一代,留不下别的什么,萧条的家计,冷落的宗族,以及与南京越来越淡薄的联系??到我这一辈,已经确乎是北方人了,高而颀长,仿佛黄昏时分的日影,在稀疏和暗淡的影子中,似乎还有微弱的暖光回照??那点放浪的性格,使我在16岁那年踏上和曾祖同样的道路,离开故乡,到外面的世界去四处走动。
     这十年来我几乎走遍了全国。幼小的时候我有一个梦想,要去北京,上海,去所有大而繁华的城市,看看有些什么不一样的生活。我想这个理想已经实现了,尽管并不像我想像中的那么浪漫与豪迈,却也给我的前半生留下了可供回味的故事,那仿似一种小小的传奇。我希望的人生大抵是这样,在漂流中寻找安定,然后粉碎它,以期从中寻找某种刺激我不至于堕落的新鲜力量。在25岁之前,我一直不明白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,我常常诅咒自己与生俱来的破坏欲望,每一次它都使我与唾手可得的幸福失之交臂,悔恨是无济于事的,下一次我依旧会故态复萌。于是我拖着简单的行李四处流浪,在每个城市每个地点都不能完整的生活。有一段时间在北京,我离群索居,把自己关在房子里,和任何人都不联系,只要有足够的吃的,我甚至半个月都不下楼。我知道自己是非常可笑的,既然走到哪里都要把自己关在一个角落里,我住在北京和住在拉萨有什么分别?这样想了以后,我会把自己放纵出来,花一个月的时间四处游走,把光阴和金钱捐献给铁路飞机和高山流水。然后,又重新缩回到城市的某一个角落中去。我想自己究竟是为了什么来到这里,又为了什么离开这里,我在躲避着什么,隐藏着什么,又在寻找着什么,等待着什么呢?
有时候,我会模模糊糊地想起故乡,想起那个我生活了16年的小城,并且好像又站在了它那灰白窄小的马路上,往回望着,那来时的踪迹,一直在那里,只是我已经久违了它的面容。
家乡的夏末,芭茅长到一丈多高,一丛一丛蓬勃地生着,在河堤上密密筑起一道绿的围墙,白色的花开的时节,远远望去,象是一片云海苍茫,风吹过来,白色的波浪温柔而阔大的起伏着,那气势美得夺人心魄。四季分明的气候,有雨水也有干旱,然而土地终究是肥腴的。小麦玉米和烟草在广袤的平原上最适宜生长,从春到秋,看不见泥土的颜色。天是蓝的,地是绿的,低下头去白地兰花的瓷碗里盛着黄澄澄的小米稀饭,新纳的千层布鞋的白底子上蹭着绿草的汁液。大娘又要骂了:“小淘气包!又去地里偷豌豆角儿喂嘴吃了!”我和邻居的小哥哥,两个孩子低着头偷笑,瞒是瞒不住了,从地里牵牵拉拉扯回来的豌豆秧子还在,嫩豌豆角早就被揪得精光,满嘴还留着清香的草腥气,头上幌子一样沾着粉红的燕麦花瓣。这下又不知道踏倒了多少麦穗。怕大娘生起气来要打,又怕跑出来这么久家里人会到处找,放下饭碗拎着书包就往城里跑。
    七八里的路,一大半是河堤,我们在扎人的芭茅丛里悉悉娑娑的追捉,太阳在头顶慢慢地沉下去,漫天都是火烧云,红的红,粉的粉,两人合力拔下一根亭子竿,像抗着一面旗帜般往家飞奔,那白色的拂尘在红的云,蓝的天中飘摇,拂的天空像是洒落了一大匹闪亮金屑的红缎,四处飞溅着快乐。在转瞬即逝的喧哗中,藏着我逃学的恣意童年。
逃学的事情不能够经常发生,母亲对我比较纵容,因为成绩好,每学期都能捧了第一的成绩单和三好学生奖状回去,只要不闹到太凶,她一般也就装聋作哑。可是父亲回来的时候,我就要装得很乖。父亲是个地质队员,平时难得见面,回家来就那么几天,我有些怕他,因为陌生的缘故,并且没有什么感情。可我也爱听他摆龙门阵。父亲是见过世面的人,当过海军,出过洋,又跋山涉水走了很多地方,至少在豫南,没有他没去过的地方。
常常是在初夏,院子里的葡萄架下摆着凉椅,小几上有二两散装白酒,一碟油炸花生米。父亲好酒,常派我去桥头的小店里沽两角酒,然后,滋的一声抿下去,拣一粒花生米吃着。高兴起来父亲会抱我到膝头,可是我怕他用胡子扎我,总是不肯安生坐着,抽空子就要逃走。就在这样的慌乱中,我断断续续知道了不少关于南阳的知识,以及我们这个普通人家的兴衰。
父亲说得高兴的时候会哈哈大笑,并且手舞足蹈,口沫横飞,他暴烈的性格和母亲的刚强恰好碰到一起,尽管难得回来,家里还是不能平静,经常鸡声鹅斗,互不相让。我在心里是不喜欢他回来的,有母亲在,我们什么都不会缺,为什么父亲一回来就要吵架呢?所以父亲走的时候我从来都不盼望他回来。他能给我带来的唯一欢喜是从各地山里搜集回来的山果和小玩意,然而这小小的欢喜也常常被后来的纠纷弄得大打折扣,以至于食不知味了。
父亲的大包是我想要窥探的一样宝物。每次回来,晚上吃完饭他就从包里面掏出从山里带回来的果子,我第一次吃到了酸而清香的杨桃,绿的新鲜的无花果,在城里是看不到的。还有山桃、栗子和核桃。这些东西来自豫南伏牛山脉,那绵延千里横亘南阳盆地的聚宝盆,有莽莽苍苍的森林,有丰富的煤铁铜锡,有驰名于世的独山玉,也有后来震惊全国的恐龙蛋化石。父亲所在的地质队足迹遍及南阳各地,哪里有矿石哪里就有他们营帐。我知道桐柏的铜矿,镇平的玉雕,邓县的烟草,以及西峡的铜矿,大多是父亲告诉我的。关于西峡我在读书之后经常和陕西的歧山弄混,这原因我想是从父亲那里知道了南阳是诸葛亮的故乡,而孔明又曾经六出歧山,从而就产生了这样的联想吧。后来这个地方挖出了恐龙蛋化石,很是轰动了一时。大概父亲对于南阳的解说中,混杂着一种爱恨兼有的情绪,不知不觉中印到了我的记忆里,从此我对于南阳也不过是这样一种情感,只不过比父亲要淡漠得多,爱也是轻怜,恨亦是薄嗔了。
 二
  我所爱的南阳是因为她的人和事,所不喜欢的也来源于此。河南人在全国名声出奇的坏,大有过街老鼠之讥,我想不是没有原因的。然而南阳,似乎是河南最好的地方,也可以说,是最坏的地方。没有出去之前我一向以为自己生在南阳而觉得荣耀,上天似乎特别眷顾这里,一任天地之间的灵秀之气,在这苍翠富饶的盆地上方荫翳。上古时这里是楚国的属地,诡异奇幻的楚文化源头之一应该来自这里,她曾经是郢国的国都,著名的冶铁中心和商贾重地。汉代是有名的商业重镇,繁华一时。光武帝刘秀起兵中兴汉室,带走了二十八星宿,儒士良将尽归关中,从此南阳有些衰败。然而诸葛于乱世之中,卧龙一出,南阳此后以出产良相佳于天下,良人美玉,壁映生辉。后来又有宗炳、张仲景出世,画医百工,技巧人生。虽然千百年来星转斗移,时世变迁,风水也会轮流在天下各方转移,南阳到了后世颇有些没落的样子,但毕竟还有一些精神流落在黑瓦白房之间,那些个行走的男女老幼,略带些村气的骨骼里,举手投足都有些意味点点地泄露出来,那是什么样的秘密?年少的我尚不能深刻地了解。
    少年时住着的大杂院里,一排排坐落着红砖的瓦屋,家家户户在门前空地上种菜,青的蒜苗,绿的油菜,春天开起黄花。吃饭的时候都端着大碗,男人爱蹲在门口,女人则互相串门,包了饺子炒了肉叫闺女儿子端一碗去大婶家,那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。在我的印象中,南阳女人在家庭中有着绝对优势的地位。她们为人处事是圆滑老练,不露痕迹,尽管邻里之间亲热得好象一家人,然而彼此之间又有距离,那样的距离是若有若无的,每个人都能够感觉到它的存在,并且恪守着不去触犯它。由距离所带来的是深到骨子里的冷漠,它的破坏力是表面的祥和所不能遮蔽的。
  南阳女子的爽朗热情直率,是她们的魅力所在,因为靠近南方,也揉进去了一些温婉,但那总象是石头上的水珠,只湿润了表面,渗不进去。就是这薄薄的一点柔软,给她们刚强坚韧的内心蒙上淡淡的阴影,很多女人都是不太快乐的。在她们结婚前做姑娘的时候那点柔情是占了上风的,也聪颖伶俐,但是结了婚以后,情况就有些改变,这改变不是遽然发生,而是一点一点,一寸一寸地进行,在你不知道的时候,已经象白蚁一样吞空了一切,那种细细的疼痛,是会让人麻木的。这样的改造成果应该归功于她们所嫁的丈夫,宝玉的歪理用在这里竟然是不折不扣的事实了,南阳的优秀男人,我从小就没有见过几个,有些自私,有些小坏,虽然也是实实在在的活着,没有大奸大恶,但他们确实是有些无能的,也许是南阳的女子太过于心性高强,则不如意的事情常有,渐渐地也就不快乐起来了吧。
我对南阳的女人始终有一种莫名的好奇心,从小到大,我所接触的,也不外乎是这些女人,我对她们并不亲近,但也从来不曾远离。回想起来,我总觉得自己是一个在房间里向外窥视的小孩子,那些匆匆而过的人事,在我的心里留下了或深或浅的印记,它的影响,也许要再过一些时候我才能够真正体会。现在所记录的,不过是一些忘却不了的回忆罢了。
三   我能记起来的第一个女子是我小时候的邻居,一个叫做巧儿的女孩子。我们是童年的玩伴,一起上学,一起在院子里的空地上跳房子,抓拐;一起从家长的眼皮底下溜出去到河边捉小鱼儿;一起玩泥巴,一起用零碎的绸子角儿缝制拙劣的布娃娃,用胭脂抹红了脸蛋墨涂了黑眼圈,带上滴滴溜溜的塑料珠子披着被单子演戏……她的父亲是我们地质队里的党委书记,很有权势,她也算得上干部家庭出身了,难得的是倒没有什么小姐脾气。她是跟我同岁的,或者要小一些,有一张水蜜桃一样的脸,很浓的眉毛,黑漆漆的眼珠子,小时候不知道什么叫做美,只是笼统地觉得她很好,性子也温和。可是听大人说,她的面相不好,颧骨太高。我那时看了很多的杂书,包括算术卜巫,知道这叫克夫相。但是克夫又克不到我,所以我们依旧是整天粘在一起。
她似乎没有什么主见,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做什么事情都是我拿主意。在上高中的时候她第一次接到男孩子表示好感的纸条,不知道该怎么办,羞红着脸来找我。我对这样的事情一贯是置之不理,也劝她如此,她果然照样做了,但却极不彻底。那男孩子是高中毕业就在街上混着,没有什么正经职业,见到巧儿,就开始了近乎无赖的追求。巧儿上学,他送,巧儿放学,他接。他很少跟巧儿说话,一个前一个后,两个人就那么走着,中间空着些静默的痒痒的空气,在巧儿的心里挠呀挠。巧儿心慌,骂他,不走;不理他,他就在后面跟着,象是黄昏的太阳把拖长的影子粘在巧儿的身后,渐渐地,落下去了,黑夜雾一样的包围上来,细细心心地包起一个秘密,把巧儿和他隐在里面。再后来,太阳又升起来了,影子越缩越短,一点点的,终于重合到一起去了。
巧儿跟父母大闹了一场,高中还没毕业她就要退学了。那个男孩子开了一间修摩托车的铺子,巧儿要去给他帮忙。巧儿绝食了一个星期后终于取得了胜利,她可以名正言顺地和他谈恋爱了。张叔在后面骂着:“滚吧,滚吧,再也不要进这个家门!我看你以后怎么哭着回来求我!”父亲的话不幸成了现实,男孩子后来喝酒、赌博,甚至于偷窃,进了看守所,每一次都是巧儿求着父亲把他弄出来,过不了多久,他就又犯了。巧儿绝望地自杀了两次,第二次她割断了血管,刀子钝,弄得手腕上血肉模糊。他终于要改了,在张叔给他安排的修理厂做了个不错的技工。他们准备要结婚。可是,他却死了,死于一场车祸。
这都是母亲后来告诉我的。那年我回家的时候在门口遇见了巧儿,她已经不怎么能够认得我。听人说她的脑子有些不太好,可能是第一次吃了大瓶安眠药留下的后遗症。她也变了,很胖。象她那样的人一胖就会走了形,但是眉目宛在,依然是触目惊心的黑漆漆的浓眉,象两个惊叹号斜立在那圆满的脸上。我看着她,唯一的好处是那颧骨不再象以前突出了。她还是胖了好。
“她生的日子不好呢,正好是七月初七。”母亲叹息着说。
巧儿还是嫁掉了,一个分到队里的大学生,高高的个子,牵着巧儿的手,左边牵着一个小孩子,酷似小时候的巧儿。
还有桥头开着一片小小杂货店的罗婶,我因为经常被母亲派去买酱油和醋的缘故,跟她渐渐的熟悉起来。她是一个个子矮小的中年妇女,长着阔大的脸盘,眉眼疏朗,象一个老在枝头无人采摘而打皱了的向日葵,那颜色也有些接近。她的丈夫,我们叫做罗叔,是采矿时因为爆炸事故而受伤,截去了双腿,躺倒在家里,靠着罗婶的小店维持着一家人的生活。罗婶有三个孩子,都在上学。罗婶的家里想来是很苦的了,但那几个上学的孩子,并没有拖着鼻涕穿得破破烂烂,看起来也都很平常的孩子,没有什么异样。罗婶的店铺还算好,大家都肯照顾她的生意,我们院子门口就有几家杂货铺,母亲每次都嘱咐我去罗婶的店子里去买,我有时候懒得跑腿,就在门口买了东西,磨蹭一会儿再回家,骗母亲是从桥头买的。母亲总能看出来,顺手在屁股上给我一巴掌。后来我才发现,在桥头打的酱油和醋总比门口的多那么一指头高,心里还暗笑母亲贪小便宜。
平心而论,罗婶对我是很好的,每次我去买东西,她总要给我一块黑而且硬的水果糖,或者在罐子里抓几颗炒花生。她见到人老远就安排了一个笑容在脸上,可是有些不自然,象是等人一转身就会从她脸上马上抹掉了,让人看着有些紧张,我总是希望她还是不笑的好。父亲回来的时候我照例要去她那里打酒,她一边打酒一边问:“又喝了?”,她不说别的什么,但那眼睛里满是了解的同情。我不知道为什么就生气起来,决心要守护一个已经泄露的到处都知道的秘密一样,突然对她充满了怨愤。我气鼓鼓地把两角钱扔在铁皮的柜台上,拿起杯子就走。我想罗婶一定会看得出我的不满吧,可是下一次她见到我,仍然是那幅紧张的笑容,我很想知道,她不笑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呢?
罗婶的店子总是很清洁,一个灰白的铁皮房子,绿油漆已经剥落的看不见了,冬天就在桥头的风雪里瑟缩着,仿佛铁皮也在发抖;夏天太阳晒得一切都遁了形迹,铁房子就象一个火炉一样,从里到外烘烘的散着热气。那铁房子的冷和热都不是能看得到,非要亲自触着,才能知道它的温度。那一个夏天大中午,街上几乎没有人,太阳明晃晃地照出来一片荒凉,我老远看见罗婶站在铁皮房子里,歪着头,及至走近,她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。我以为她被太阳晒晕了,我叫了一声:“罗婶,买棒冰。”她没有反应,脸上露着恍惚,嘴好象沾在牙齿上一样裂不开,在黄黑的气色中隐隐透着愁苦的凶气,眼睛斜着向上,眼白都要流出来了似的,她的头不停地点着,象是神经质的颤抖。她穿着黑的府绸短袖,站在白的铁皮房子里,在有规律的颤抖中,她好象整个人都膨胀起来,涨满了这屋子,那铁房子忽然成了箍在她身上的一件衣裳,铁皮的衣裳。而罗婶,就好象是这铁皮房子里锁着的一个魂,呼之欲出的魂。
我突然有些害怕起来,顾不得买棒冰,撒腿就往学校跑去。
从那以后我见到她总是低着头,我害怕看到她脸上的表情,总让我想起那个被锁着的魂,我象是窥见了不该看的秘密,见到她就有些不自然。所以尽管有母亲的怜悯,我始终不能够亲近她,总是买了东西拎起来就跑,象是怕要沾上什么晦气。她可能什么都不知道,也可能什么都清楚,我相信鬼魂是会看到人的心灵深处去的。
罗叔死了的时候队里很多人都去参加了葬礼。大家纷纷说着罗婶的镇静,“可怜的女人,她连哭都不会哭了,伤心得傻了。”我不由自主地就想起了那个穿着黑衣服的不笑的女人,一阵阴恻恻的风,突然间从我的骨头缝里生了出来。
还有一个女人,她是一个工程师,穿着很干净整洁,脸儿白白的,生得文气,我很喜欢她那种娴雅的气度。假如我小时候有偶像的话,那应该就是她,可是后来我才知道我这个偶像竟然是一个“破鞋”。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把“破鞋”和她联系到一起,而且仔细地看了她的鞋,虽然旧了,却是擦得很干净的一双黑色羊皮鞋。然而人们确实把她叫做“破鞋”,骂她水性扬花,我觉得水性扬花是一个很美的词,虽然隐隐觉得着其中有不好的意思,还是去问了母亲,结果被骂了一顿。这倒使我的好奇心大大地被激起来,很注意地观察她。我发现她的身材很好,尤其是穿风衣的时候,确实有点风摆杨柳的姿势。她用这样的姿势从家里走到街上,又从院子里走过,引得很多女人的眼光泼出去的水一样泼在她的身上,都能把她给淹没了;男人的眼光则火一样烧起来,恨不得把她的衣服烧个精光。他们的眼光虽然露了怯,嘴里却说着刀子一样的话:
 “装得怪正经的,都贱到骨头里去了,白天当个人一样,晚上跟别人丈夫睡觉,当婊子呢!啥东西!”
“谁说的,李队长也不会看上她,都是她自己送上去的。你瞧她那双眼睛,荡得多厉害啊!那屁股,扭啊扭啊……啧啧……”好象吞着口水似的。
哈哈,怕是你也想着她吧。咋了,嫌黄嫂不够风骚?”
“你嫂子嘛……”回头一看女人正在旁边,愤怒的眼光烧了过来,赶忙改口:“你嫂子嘛,当然比不上弟妹了。哪儿都好,就是太正经了,哈哈。”
女人的头在那边又凑到一起:“咳,听说啊……”神秘地压低了的声音在嘁嘁查查,象是几百个人拿了小刀悉悉娑娑地刮着一块骨头。
孩子们经常离地远远地冲她喊:“烂破鞋,烂破鞋。”
她总是装做没听见。有一次在他们又喊的时候,她走了过来,大家一轰而散,还是被捉住了一个,她问那个孩子:“你看我的鞋子破吗?”她竟然幽默了一把。
那孩子低头看看她的鞋,摇了摇头。
她放开了孩子的手,脸上露出一个笑容,她笑起来实在是很好看,可那会儿,她的笑就好象是一朵受伤的蔷薇,被无辜的风吹落了花瓣。
我敢对天发誓,我从来没有骂过她破鞋的。
唯一跟她要好的是一个吹笛子的青年,他就在我家楼下住,每天清晨我都能听见他的笛声,有时候是“莫斯科郊外的晚上”,有时候是“骏马奔驰在辽阔的边疆”,他竟然能用笛子吹出“二泉映月”来。他用笛声跟她打招呼,看到她来,他就会换一个曲调,本来幽怨的笛声变得欢快起来,她也懂得他的好意,感激地冲着他微笑,然后,昂着头从那些眼枪话锋中走过,象是赤脚踏过碎了一地的玻璃渣子。
李队长是一个脸黑黑的汉子,我们叫李伯伯。他被人们认定是这个风流故事的男主角,但我并没有从他脸上看出羞愧来。一般这样的事件出来之后,男的大部分都要被调走,女的则终身受着人们的鄙薄,一辈子抬不起头来,大概这样才是最恶毒的惩罚。然而李伯伯没有被调走,他仍然做着队长,我想可能他真的是问心无愧吧,才能做得如此坦然。倒是那个女的,先是被调到图书室,后来又被调到铜柏的一个矿山里去了,据说那里最需要技术力量。
吹笛子的青年是我学画的启蒙老师。春天我跟他在河边写生,流水的河边,正是杨花飞舞的时候,漫天都是轻飘飘的温柔。我画着一枝柳条,从画面的一角柔婉的垂下来,恰似女人的腰身。我说:“姜叔叔,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?”
“他们为什么说林阿姨水性扬花呢?”
四 我所遇见的南阳女孩子有很多可爱的,尽管我跟她们接触的实在不多。从小学到16岁高中毕业,我身边的女友换了一茬又一茬,因为经常要搬家,所以跟她们的友谊总不能长久。我所能记得的,是一起上早学时的情景,两个女孩子,一个扎羊角小辫,一个短头发,穿着笨拙的冬衣,背着沉的书包,大概是凌晨五六点的样子,清冷冷的街道上还没有人,一切都隐在睡梦中,放出静静的呼吸来,在空气中凝成了白蒙蒙的雾。我和她,两双脚踏在灰白色的马路上,跺在寂静中,好象每一步都能踏出回音来。黑影瞳瞳的街道,一个人走肯定是要怕的,然而此时,因为身边一个同样瘦弱的同伴,竟然有了几分暖意,即使一句话也不说,心里也是平和的。
因为这份温暖平和,我可以原谅一个虚伪地背叛我的女孩子,可以原谅她的虚伪和狡诈,虽然她在那时候确实使我对人性的纯善产生了怀疑。我的同学芬妮是一个相当狡猾的女孩子,在发现这一点之前我一直当她是最好的朋友。她每天都来叫我上学,放学的时候我们手牵手在小城的马路上晃荡。我经常把外公从印尼带来的糖果分给她吃,她也会把最新攒的邮票拿给我看,有时候我也从外公的信上撕下一两张邮票给她。我们俩关系很亲密,当她以羡慕的目光看着我小小的花绸裙子的时候,我就很慷慨的借她穿几天。后来有一天我听见她正在学校的公厕里跟人大讲我的坏话,题材都是我平时跟她说的那些,只不过歪曲的不成样子。我站在外面没有进去,好象有一只虫子在我的腿上咬了一口。我弯下身子去找的时候,芬妮和几个女孩子出来了,她的身上穿着我的绿绸裙子,下边的褶子一层层的散开,好象一条蛇游在水草里。正好是放学的时候,人很多,芬妮没有看见我,她朝班主任的办公室走去。那时候正好是学校全省文艺汇演的选拔期,候选人只有我和芬妮。我们都还只有十一岁,芬妮大我半年。
然而我却无法忘却另外一种背叛,我最好的朋友,一个我所爱的姐姐一样的朋友,在她18岁的那年得了白血病死了。她死的时候我并没有亲见,但是那天我梦见了她。她美得象一个天使,穿着白色的衣服,她给我围上亲手织的围巾,苍白纤细的手指掠过我的头发,用同样灰绿色的眼睛凝望着我,她什么也没说。醒来后我疯狂的找她两年前送给我的那条兰色的毛围巾,结果它在箱子的最低层压着,已经被蛀得不成样子。我在七月的夏夜里戴着厚厚的满是孔洞的围巾,看着镜子里的人,我突然间不能肯定那个人究竟是不是自己,我伸出手去摸摸冰凉的镜子,围巾扎着脖子火燎燎的疼,我泪流满面。
那以后我不再把女人当作可以交朋友的对象,我失去了向她们叙说的欲望,只是跟她们保持着相当的距离,象是一个人站在河堤上,看河水浩浩汤汤的流过去,她走下去,站在水中,然而终究水是水,她是她,流过她身边的,不过是少年的时光里无数闪烁的人影罢了。波光粼粼的,流过来,又走了,抓也抓不住,她也不会想到要去挽留。
那条漂浮着梦的碎片的河流旁,我亲眼看见了南阳在16年中的变化,不过是水变浊了,变厚了。从源头流下来的清澈,一路欢快地打着旋儿,无忧无虑;渐渐地它的步履有些沉重了,她有了力量,冲刷着两岸的泥沙,有人将垃圾倒在水里;她汇合了其他河流的水脉,也接受了他带来的尘土和肮脏,渐渐地混合了彼此,看不出本色的清晰;到了下游,她宽阔,沉默,看不到底,一幅城府很深的样子,她已经忘记了当初,沿着河道向宿命的方向流去??不问结果,也想不起原因??连浪花也懒得激起一个。也许有的走到半路就已经干涸,有的被引入潭中,过早的就停下了脚步。谁能够知道呢,这些河流的命运!蒸发了的,在南阳的上空云集着,嘁嘁喳喳的,俯瞰着这座城市,挂在人家晾衣服的杆子上,或者在旧日的窗前缭绕;云变成雨落下来了,落在绿的草黄的土上,落在灰仆仆的楼的身体上,又落在河里,渗进去,象是无数只手臂伸出来,要抓住那过去的时光,要拼命地挤了进去,要再活一次。果然,在又一张张面孔上看到了他们,稚嫩的,苍老的,狡黠的,忠厚的,妩媚的,平淡的脸上,闪动着活泼泼的生意,可不是他们又回来了么!
有的人回来了,有的人走了,好腾出空来安置这新的东西。不会有人在原地站着等待。我离开南阳的时候,已经知道这个城市从此与我不过是熟悉的陌生之地,在漂流的途中往昔的痕迹渐渐被冲刷,象是一张描绘了浅浅纹样的纸,无数次揉搓冲洗,又画上了别的浓彩,谁也不知道它的底子上有什么。我也以为自己忘记了,然而一经想起,我就知道她还藏在某一个地方,那些过去了的,依然站在过去的地方,从来不曾远离。



最后更新:2023-08-09 21:37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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